新乡质检中心公开服务承诺
来源:94作者:信息员人气:发布时间:2013-01-23
1、我单位是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有独立开展检验和鉴定业务的权利,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工作绝不受任何行政部门或其它有利害关系部门的干预或干扰。
2、对所有用户提供质量相同的服务,对所有能承担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项目,保证同样的服务水平。
3、检测人员不准接受被检单位任何形式的礼品、纪念品、吃请和馈赠,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4、检测人员不得从事与检测业务有关的开发工作,不得将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技术成果或专利技术用于开发。
5、检测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客户要求保密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予以保密,不得将检验或检定结果透露给客户的竞争对象,否则承担法律责任。
6、检测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不得透露有关产品监督检查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其他有关信息。
7、检测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伪造数据,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因本单位检测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单位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9、检测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自收到样品之日起10天内出具证书或报告,特殊情况应事先与客户协商好。
以上承诺请上级部门及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3832501 383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