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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检测中心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流程

来源:192作者:佚名人气:发布时间:2020-05-11

一、发布通知

1.拟定考核计划

市检测中心总工办年初配合市局征集计量专业项目考核需求,协调确定集中考核批次和时间,配合市局制定当年计量专业项目集中考核计划。

2.协调考核时间

根据当年发布的计量专业项目集中考核计划,总工办协调相关检验室,明确考核项目及具体考核时间。

3.发布考核通知

市检测中心发布集中考核通知。

二、接受报名

1.申请计量专业项目集中考核要以单位形式填写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确认,报市检测中心总工办。

2.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原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xzxzgb3832536@163.com。法定和授权机构之外的考核申请,还需发送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证书扫描件。

3.如已确定考核日期,则考核日期的前3天截止报名。

三、组织考核

1.组织考核相关检验室根据申请表统计考核人数,准备考试场地、考核试卷及实操仪器等考务准备工作。

2.考核当日先进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再进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考核。

3.考核期间要严肃考场纪律,计量检定操作技能考核要做好打分和相关记录,确保考核公平和考核秩序。

四、发证及报送

1考核结束后,具体负责考核的检验室尽快完成评卷评分工作,将考核成绩(理论成绩、实操成绩)汇总至总工办,总工办上报主管考核工作领导批准,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2.对于集中考核的工作情况,市检测中心总工办在每季度末向市局计量科上报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五、几点问题的说明

1.存档期。发证后,总工办要对本次集中考核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包括考核申请表、理论考核试卷、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打分表及记录等,规范整理入档,保留2年备查。

2.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者,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此项目的考核。

3.出现违规情况。凡考核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舞弊的,取消其考核资格,12个月内不允许申请任何项目考核。

 

市检测中心计量专业项目考核流程

(分散考核)

 

一、接受报名

1.列入当年计量专业项目集中考核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再进行分散考核,集中考核计划之外项目,可填写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申请分散考核。

2.申请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要以单位形式填写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盖聘用单位公章,并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盖章确认,报市检测中心总工办。

3.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申请表原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xxzxzgb3832536@163.com。法定和授权机构之外的考核申请,还需发送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和企业最高计量标准证书扫描件。

二、组织考核

1.市检测中心总工办根据申请表统计考核项目及考核人数,联系相关检验室确定考核时间,原则上确定的考核时间距申请之日不超过30天。

2.组织考核相关检验室根据确定的考核项目、考核人数、考核时间准备考试场地、考核试卷及实操仪器等考务工作,通知申请人员按时参加计量专业项目考核。

3.考核当日先进行计量专业项目知识考核,再进行计量检定操作技能考核。

4.考核期间要严肃考场纪律,计量检定操作技能考核要做好打分和相关记录,确保考核公平和考核秩序。市检测中心将安排有关人员对考核情况进行督察或在考核后对考生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将取消考生资格和成绩,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此项目的考核。

三、发证及报送

1.考核结束后,具体负责考核的检验室要尽快完成评卷评分工作。将考核成绩(理论成绩、实操成绩)汇总至总工办,总工办上报主管考核工作领导批准,在考核结束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证工作。

2.对于分散考核的工作情况,市检测中心总工办在每季度末向市局计量科上报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四、几点问题的说明

1.存档期。发证后,总工办要对本次分散考核相关资料进行归档,包括考核申请表、理论考核试卷、现场实际操作考核打分表及记录等,规范整理入档,保留2年备查。

2.考核周期。考核不合格者,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此项目的考核。

3.出现违规情况。凡考核期间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舞弊的,取消其考核资格,12个月内不能再次申请任何项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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